失业保险的办理时间限制是自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60日内。具体办理流程包括:1. 失业人员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2. 失业人员应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凭失业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