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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多久内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57:49    

失业保险的办理时间限制是自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60日内。具体办理流程包括:

1. 失业人员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2. 失业人员应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 对于因正当理由(如未被告知失业保险有关权利、因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失业人员,可以向经办机构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经办机构认可后,应当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失业人员应在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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