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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去哪里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6:35:14    

工伤认定的申请应当在 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

申请人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哪参保哪申报。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

申请人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特殊情况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在建筑行业里,有些用人单位是在一地登记注册,但是在另一地承包工程,这种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到用人单位在本市生产经营地的区县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尽快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以便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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