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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查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17:50:45    

预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尚未进行权属登记,但将来可能会进行登记的房产采取的一种预先的限制性登记措施。以下是预查封的关键步骤和要点:

法律依据 :预查封的法律依据来自《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规。

预查封条件

房产尚未在登记机构进行物权登记。

房产已履行了一定的批准或者备案等预登记手续。

被执行人享有未公示或者物权期待权。

预查封程序

由法院制发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查封登记手续。

预查封范围

主要包括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如果房屋已经出售,为保护购房人的物权期待权,一般不进行预查封。

相关部门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协助法院查询房屋权属登记等情况,并办理查封、预查封等手续。

在被执行人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手续时,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轮候查封的情况下,法院违法要求协助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办理。

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应依法予以办理。

预查封是一种法律手段,用于在执行过程中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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