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这意味着,无论作业是在单层、多层还是高层建筑物内,还是在平地,只要作业处的侧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的坑、井、洞或空间,其高度达到2m及其以上,就属于高处作业。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