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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水坝什么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38:16    

炸水坝的行为 构成决水罪。决水罪是指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包括破坏水利设施如堤坝、水闸等,导致水流横溢、泛滥成灾。

具体来说,炸水坝的行为符合以下要件: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

客观要件:

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如炸毁堤坝,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水库管理人员不及时开放泄洪闸。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主观要件:

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其决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因此,炸水坝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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