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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病属于工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44:1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定职业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如尘肺、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等,被明确列为工伤。

突发疾病死亡:

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这种情况视同工伤。

工作相关伤害:

包括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以及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

工作相关的暴力伤害:

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的暴力等意外伤害,也可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伤害: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也可认定为工伤。

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由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以及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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