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根据《森林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这些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这些林木也归个人所有。个人承包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林木(承包合同未另有约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