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 不属于具体政府部门,而是一个独立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工会的管理部门如下: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受主管部门工会领导。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
2025-01-16 07:30:44 常识中工网北京4月17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郑莉)4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在北京会见以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主席阮廷康为团长的越劳总代表团一行。双方就落实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共识,深化务实合作、维护两国劳动者权益等交换意见。王东明对越劳总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
2025-04-18 07:01:00 实时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