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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和劣药哪个更严重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4:46:14    

假药和劣药在定义、社会危害性、法律处罚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总体来说, 假药的社会危害性通常被认为比劣药更严重

定义与性质

假药: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变质的药品;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

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

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

劣药:劣药是指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具体情形包括:

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药品;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药品。

社会危害性

假药:假药往往涉及原则性问题,本质上违法违规,不符合标准,使用假药可能导致患者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假药的社会危害性被认为较大。

劣药:虽然劣药也违法,但其主要问题在于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虽然也会对患者健康造成危害,但相对来说,其社会危害性较假药为轻。

法律处罚

假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处罚标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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