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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什么限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25:52    

担任某些职务或角色时,会有一些限制条件,这些条件通常涉及行为能力、犯罪记录、公司破产责任、吊销营业执照责任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限制情形:

行为能力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犯罪记录限制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的人员也被限制任职。

公司破产责任限制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相关职务。

吊销营业执照责任限制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同样受到限制。

公务员任职限制

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特殊情况需兼职时只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

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包括实职和名誉性职务。

对担任不同层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实行最高任职年龄限制。

有法律规定的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董事任职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董事。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不能担任董事。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能担任董事。

破产企业管理人限制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担任相关职务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诚信,以维护公司、企业和社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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