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首页 > 常识 >

连带担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1:20:16    

连带担保是指 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在这种担保方式下,当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追索债务,而债务人或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连带担保的主要特点包括:

产生于当事人的约定:

连带担保责任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产生的一种保证方式。

无先诉抗辩权:

在连带担保中,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连带担保是担保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承担责任。

保证力度较强:

由于保证人和债务人都需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担保方式的保证力度相对较强,能够更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建议在签订连带担保合同时,明确约定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以便在债务违约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追索债务。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