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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程可以直接指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24:24    

可以直接指定的工程类型如下: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工程:

这些工程由于特殊性质不适宜进行招标,因此可以直接发包。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的工程:

这类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因此可以直接发包。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工程:

当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依赖于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时,可以直接发包。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

如果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且工程是自建自用的,可以直接发包。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

在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情况下,这类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工程:

外商或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

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以下且一次发包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

如果承包人未发生变更,这类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施工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

只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这类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

如果企业有直接控股的施工企业,且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这类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

这类工程如果承包人未发生变更,可以直接发包。

经市、区政府成立的抢险救灾机构认定的工程:

为抗击突发性灾害或险情、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免受损失而必须紧急建设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来确定是否可以直接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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