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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简易征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29:47    

简易征收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导致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某些特定业务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方式。以下是可以选择简易征收的项目:

1. 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 出售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

4. 不动产经营租赁。

5.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6. 劳务派遣服务。

7. 转让土地使用权。

8.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9.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0. 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

简易征收的征收率通常为3%或5%,具体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和政策规定而定。简易征收方法下,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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