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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违纪行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2:14:48    

违纪行为是指 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例如,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标准或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奖金,等等。

执收执罚收入与津贴补贴挂钩:

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

私分国有资产: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违规核算津贴补贴:

违反相关规定核算津贴补贴。

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

虚报、冒领财政资金: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

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例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等等。

违反组织纪律行为:

例如,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有关事项,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等。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例如,权权交易和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金融产品及宴请服务,等等。

违反群众纪律行为:

例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等等。

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例如,迟到、早退、旷课,无故不交作业,在课堂上吵闹,等等。

违反生活纪律行为:

例如,参与赌博,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等。

这些行为都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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