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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有什么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58: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公民享有以下权利: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所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受歧视。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人身与人格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监督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利和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权利。

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公民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

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受教育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公民有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

妇女保护权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确保妇女在各个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到国家的保护。

这些权利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确保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和尊严。同时,公民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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