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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要办哪些证明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16:54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材料:

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投靠类迁移所需的证明

夫妻投靠:结婚证、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若子女随迁则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

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双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子女投靠父母: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若涉及离婚情况则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购房落户所需的证明:

房屋权属证书或他项权利证书、购房合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若随迁直系亲属则需提供关系证明。

务工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

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如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若有未成年子女或配偶随迁则需提供关系证明及户口簿和身份证。

其他特定情况下的证明

婚迁:持合法的结婚证或离婚证。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或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需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需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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