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首页 > 常识 >

公司越权行为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45:18    

公司越权行为通常指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超出了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限范围,而代表公司做出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越权行为类型:

签订合同:

超越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范围与其他主体订立合同。

资金操作:

如挪用公司资金、未经同意以个人名义存储公司资金等。

对外交易: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代表公司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商业机会: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

披露机密:

擅自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

其他违法行为:

如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对于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表人超越权限,则订立的合同无效。但如果相对人属于善意且无过失,相信代表人有代理权,则越权行为可能对公司产生法律效力,公司可能需要对第三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结合案件详细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分析,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