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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有哪些规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30:25    

中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国策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生育数量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生育权利与义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生育服务与福利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再生育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生育登记

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

非法生育

有下列情形之一再生育的,认定为不符合政策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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