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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赃款应追缴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52:1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赃款应被追缴:

1.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4.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5. 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

6. 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7. 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8. 违法所得的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无论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前或后的孳息,均应作为违法犯罪所得收益予以追缴;

9. 纪检监察机关应追缴赃款赃物及其收益,包括被审查调查人将赃款赃物单独或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置业所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应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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