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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科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2 08:52:23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指负有保护责任、从事保护工作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团体和社会有关部门及个人。它包括国际组织、国家政府、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社区与民众。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是指某一项非遗的优秀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即代表某项遗产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着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技艺、技术,并且具有最高水准、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个人或群体。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承载、创造着非遗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依靠他们的传承才能得以延续非遗的保护是以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为主要特征。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分类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


“文化遗产日”与“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关联


200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该文件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从2006年6月至2016年6月,“文化遗产日”共走过11个年头。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2017年6月10日,成为我国第一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时间与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并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非遗法》包括总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6章,总计45条。


制定《非遗法》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具体举措。


《非遗法》是我国非物质文化保护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开启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新篇章, 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了坚实保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由文化部门主管上升到政府主导,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由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旅游局(现文化和旅游部)、宗教局、文物局组成。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文化部,负责日常工作。后增加了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三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三项制度”,分别是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传承与传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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