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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去济宁哪个法院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1:39:44    

在济宁市,起诉离婚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所在地法院:一般原则下,离婚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法院: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重合,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若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在劳动教养或监禁,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住所地法院: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且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可以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先确认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以便准确选择管辖法院,并咨询当地法院了解具体的级别管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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