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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查函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1:01:53    

法院调查函是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具体而言,法院调查函有以下几种类型:

普通调查函:

这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或需要进一步核实证据时,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以便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的法律文件。

缓刑调查函:

也称为审前调查函,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拟适用缓刑的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的函件。这种调查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会送达给法院。

申请法院调查函的流程

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需要准备一份申请书,载明申请调查所涉案件的案号、案由、申请人、申请调查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无法自行调查的原因、协助义务人名称或姓名、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调查特定证据的线索等内容。

立案后申请:

在案件立案之后,如果证据不足,当事人可以持申请书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法院审批: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批准并签发电调查函。

收集证据:

诉讼代理律师持法院调查函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

注意事项

法院调查函的签发和使用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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