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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如何送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23:32:49    

告知书的送达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直接送达

将告知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由受送达人签收。

如果受送达人不在,可以交给其同住成年家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留置送达

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告知书时,可以将告知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邮寄送达

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将告知书寄给受送达人,并保存好邮寄凭证。

委托送达

当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送达告知书。

转交送达

如果受送达人是军人,可以通过军队内部的方式转交送达。

公告送达

当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时,可以通过公告形式送达告知书。公告通常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上发布,公告期为一定天数(如60天),之后即视为送达。

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保告知书能够有效传达给受送达人。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送达方式可能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规定,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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